本报讯(记者梁爽 通讯员陈龙实习生魏智琳)今年7月1日以来,武汉市公安局贯彻公安部居民身份证“三项制度”,按照省厅要求,在全市开展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,目前在武汉市就业、就学、居住的,且户籍在湖北省内武汉市外、湖南、天津、重庆、浙江、安徽、河南、四川(甘孜、阿坝、凉山三州暂不受理)、江苏、江西、广东等省、市居民可在武汉市18个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点申办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、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等三项业务,截至目前,全市公安机关已受理、办理异地身份证6959件,其中省内5737件,省外1222件。